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就业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赖以生存、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手段,也是他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将其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六大任务之一。沈阳作为一个老工业基地,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不断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和新成长的劳动力及农村劳动力的涌入相互交织,加之失业人员年龄偏大、就业观念陈旧、就业技能较差的结构性矛盾,给新时期就业工作带来一定的压力。面对这种就业形势,实现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就必须进一步加大就业工作力度,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妥善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真正建立起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长效机制。
一、新时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把发展作为就业再就业的根本途径,通过结构调整,保持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拓宽更大的就业空间,为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撑。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根本性问题。劳动就业领域的各项指标是影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监控要素,经济增长是就业增长的根本源泉。离开了经济对就业的拉动力,就业再就业工作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通过发展经济,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来扩大城市就业规模,增加就业岗位,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这就要求在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方面要进行合理安排,积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就业增长的经济社会政策,把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结合起来,坚持“工业立市”,着力壮大优势产业,保持沈阳经济强劲的发展势头,实现发展经济、深化改革、促进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的统一。
第二、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坚持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通过发挥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的服务机制,优化就业服务手段,提高就业服务水平,逐步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机制建设的问题,健全的劳动力市场能够正确反映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能够科学地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达到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的目的。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在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就业中应承担的责任。因此,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就业,不断提高市场的配置功能、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从而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要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向社会提供包括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等内容的公益性就业服务,把就业服务工作推向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轨道。
第三、必须坚持落实好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以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为取向,坚持自主创业,加大就业援助,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下岗失业人员心中。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政策和取向问题。通过对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和一系列的就业服务措施,降低他们的就业难度;通过加大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工作力度,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活动,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办法,及时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通过采取技能、创业、就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能力。特别是大力开展订单培训,从城建项目、企事业单位需求、社会需求及城市改造等方面入手,以需求定培训项目,从而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要通过建立再就业政策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政策落实监督机制,调整小额担保贷款具体政策和操作办法,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应享受的税费减免政策,实施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将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下岗失业人员作为就业援助的主要对象,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积极为他们就业提供再就业援助。
第四、必须坚持从沈阳市情出发,积极主动和创造性的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因地制宜,自力更生地实施沈阳化的就业模式。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做好沈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定位问题。沈阳作为老工业基地公有制比重较大,产业结构不合理,客观上造成下岗职工多、就业压力大、结构性失业较为突出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围绕沈阳城市的自身特点,形成前瞻性、战略性的思考,根据沈阳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自身现状,加大社区就业的力度,充分挖掘社区就业的潜力,把社区就业作为解决我市就业再就业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通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多渠道促进充分就业,走沈阳化的就业工作之路。
第五、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思路,树立“大就业”意识,从迎接城市化到来的新要求去认识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努力实现城乡间、区域间、国际间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资源互补。这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思路问题。随着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沈阳的城市化进程将不断加快。大量的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特别是劳动力资源涌入沈城,这就给沈阳建设和谐社会、完善就业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需要我们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站在新的高度,以更宽的视角从沈阳未来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去研究这一问题。通过统筹安排好城乡间劳动力、区域城市间劳动力乃至国际间劳动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把劳动力资源转化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优势。
第六、必须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就业再就业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保障。这是构建和谐社会、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保障支撑问题。只有不断发展和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实现“五险合一”,包括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完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才能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接续好再就业后的社会保险关系,为建设和谐社会、扩大就业创造条件。
二、新时期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对策
第一、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容量。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针对不同群体培育更多的创业人,打造各具特色的创业品牌,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大力扶持创业带头人,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鼓励扶持自主创业的若干规定》,鼓励和支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实现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加大创业文化宣传,积极培育创业理念,营造“创业光荣、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同时,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为重点,在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市有序流动,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第二、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妥善解决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重点做好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的再就业。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促进多种形式就业,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通过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政策,扶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通过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帮助困难群体就业;运用有关资产政策、免税政策,引导主辅分离企业分流安置人员;通过社保贴、提供服务、规范劳务派遣,稳定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加大再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监督检查,确保就业优惠政策全面落实。
第三、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统筹城乡就业。牢固树立起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思想,进一步消除农村劳动力进城和跨地区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城乡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劳动力市场。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推动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效配置。实施“走出去”战略,做好跨地区的劳务协作和对外劳务输出,多渠道安置农村劳动力。积极推进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服务和管理,完善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录用备案制度和就业登记制度。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和职业中介行为。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行为的监管,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第四、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使其形成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县乡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以城市为中心逐步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统筹管理,完善服务手段,开发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支持并规范发展各类专业性职业中介机构和劳务派遣、职业咨询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成果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
第五、加强失业调控,有效发挥其在保障失业职工待遇和促进就业方面的作用。继续实行宏观调控,对我市国企改制、厂办大集体改革以及政府确定的破产关闭企业提前介入掌握情况,做好预防,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加强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裁员的指导;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制订预案和相应措施,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进一步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将失业保险费基金由区级核算改为市本级核算,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第五、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劳动者,积极实施素质就业。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围绕打造“沈阳技工”这一品牌目标,建立一个以企业行业为主体,各类职业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步伐。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形成技能劳动者的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劳动者评价、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技能考核的工作体系,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和技能成才过程中的导向作用。鼓励行业、企业和全社会开展各种类型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引导企业建立技能劳动者使用与培训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贡献相联系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开展创业培训,强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培训的对接,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转移就业能力和外出适应能力。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坚信,只要坚持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沈阳的就业工作就一定能够走向一个新的阶段。(第三届全国部分城市劳动保障局长创新与发展论坛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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