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SG0100G103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群力新城建设项目一期消防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08]8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一期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1月30日。本次招标范围是群力新城建设项目一期R1地块消防施工,共分三个标段:
标段五:A-1、A-2、A-5、A-6、A-9、C-47楼及1#车库(有防火分区一、二、六、七、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及坡道),共约14.76万平方米的消防工程施工;
标段六:A-3、A-4、A-7、A-8、A-10、A-11楼及1#车库(有防火分区三、四、五、八、九、十四、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及坡道),共约17.04万平方米的消防工程施工;
标段七:A-13、A-14、A-15、C-46楼及3#车库,共约5.9万平方米的消防工程施工;
各投标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2007年1月1日以来作为总承包单位至少承担过2项已竣工的下列业绩:地上16层及以上、并至少含1层地下的办公楼、综合楼或住宅的消防工程施工;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并至少含1层地下的办公楼、综合楼或住宅的消防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或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拟派建造师2007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有1项已竣工的下列业绩:地上16层及以上、并至少含1层地下的办公楼、综合楼或住宅的消防工程施工;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并至少含1层地下的办公楼、综合楼或住宅的消防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或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3.5黑龙江省外的投标人按规定,必须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建筑市场准入"备案手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报名电话:0451-82364723、84547373)。
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和建造师的业绩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外省企业备案手续、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单位介绍信、报名人的身份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马家街27号
联 系 人:王忠赤 电 话:0451-53634633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150090
电 话:0451-82364723 82364724 传 真:0451-82364693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联 行 号:303261000060 帐 号:08361812010030407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