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G0100G10316
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的哈尔滨市第五十七中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哈尔滨市第五十七中学校教学楼工程,建设规模为5442平方米。
1.2.工程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109号。
1.3.资金来源:教育费附加。
1.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1.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7月30日,总工期为223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的法人组织。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从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报名(电话:84547373)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0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6.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整。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7.凡来报名的投标施工企业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建造师岗位证书、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证明"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0年10月21日9时00分以前递交至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10.投标申请人属于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工程投标不得超过两家。
11.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407室
联 系 人:杨明威 联系电话:0451-8422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