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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分校教学楼工程
发布时间:2010/7/27 点击次数:392次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批复文号:SG0100G10211
公告日期:2010/7/26 截止日期:2010-7-30  
招标内容:
项    目: 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分校教学楼工程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教育局
公告时间: 2010-07-26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SG0100G10211
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的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分校教学楼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哈尔滨市第十七中学分校教学楼工程,建设规模为6197平方米。
1.2.工程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分部街67号。
1.3.资金来源:教育费附加。
1.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1.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7月30日,总工期为319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的法人组织。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从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第二报名室报名(电话:87350074)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7月3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
6. 招标文件售价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须交纳图纸押金500/套,当投标申请人退还完整的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申请人(不计利息)。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100元整。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招标文件。
7.凡来报名的投标施工企业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建造师岗位证书、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证明"非本省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入省备案介绍信。
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申请人属于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工程投标不得超过两家。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哈尔滨大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工程街182-1号407室
联 系 人: 杨明威 联系电话: 0451-84228003
招标联系信息:
招标联系信息仅限微信客户端免费查看,查看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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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关注三优微信公众平台 第二步:扫描在微信客户端查看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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