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TC-108026 (招标项目备案号:SG0110G10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正县经济开发区道路及附属设施配套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改局以哈发改投资[2007]7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方正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方正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方正县开发区。
招标范围:南直路道路改造、排水工程等;南五街道路硬化。
建设规模:南直路改造工程道路长约1.7公里(分两个标段,每标段长约860米),总面积约5.5万平方米;南五街长度822米,路面宽12米。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
一标段:方正县南直路改造工程一标段
二标段:方正县南直路改造工程二标段
三标段:方正县南直路改造地下排水工程
四标段:方正县南五街道路硬化工程
计划工期:
一标段:2010年6月30日开工,2010年10月20日竣工。
二标段:2010年6月30日开工,2010年10月20日竣工。
三标段:2010年6月30日开工,2010年9月10日竣工。
四标段:2010年6月30日开工,2010年8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
3.1 .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2007年至今至少有2项已竣工的1500延长米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1.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已注册到投标企业,建造师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3.1.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07年以来作为项目经理至少有1项已竣工的1500延长米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三标段:
3.2.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且已注册到投标企业,建造师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四标段:
3.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建造师资格且已注册到投标企业,建造师专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3.4 黑龙江省外的投标人按规定,必须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建筑市场准入"备案手续。
3.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能兼中(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 2 日至2010年6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公司307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证明"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9:00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方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方正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方正县方正镇奋斗街方正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楼2楼
邮 编: 150800
联 系 人: 罗殿斌(南直路项目) 吴佩国(南五街项目)
电 话: 57118500 13936387007
传 真: 57118500
开户银行: 哈尔滨银行
账 号: 128601047622366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徐铁慧 于海涛
电 话:0451-82310878
传 真:0451-82364649
网 址:www.hljtendering.com.cn <http://www.hljtendering.com.cn>
开 户 银 行:哈尔滨市交通银行革新支行
账 号:231000662010149001045
2010年6月2日